近日,工信部公布了《玻璃纖維行業準入條件(2012年修訂)》。新修訂的準入條件自2012年10月1日起實施,原準入條件同時廢止。與2007年發布實施的《玻璃纖維行業準入條件》相比, 修訂后的《準入條件》全面提高了企業布局、工藝裝備、能源消耗、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門檻,并增加了產品質量方面的準入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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